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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财两空”说“腐败成本”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0/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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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纪委办案人员在将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与原市教育局局长于绍林见面时,身陷囹圄的于绍林称自己是人财两空,为此后悔莫及。
  于绍林如今人财两空,是他当初选择腐败的必然结果,也是他腐败必须付出的成本。
  勿庸置疑,如果公务员选择腐败,他将获得直接腐败收入,但是他也将为此付出各种成本,也就是腐败成本。其中既有显性成本,也有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指腐败的直接投入,隐性成本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法纪惩处成本(法纪成本)、经济处罚程度(经济成本)、精神或名誉损失(精神成本)、未来收益损失(工资、退休金、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以及因为腐败付出的道德代价。
  经济成本谁都会算。一位税务干部在会上与大家算了这样一笔账:假如你是一位35岁的公务员,如果你保持廉洁,20年的工资、津贴、奖励再加上退休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合计收入多少?反之你选择贪污或受贿,并因此受到惩处,经济上将损失多少?
  值得一提的是腐败的精神成本难以估量。首先是担心腐败行为可能被发现的心理负担。假如你晚上收看的电视机是受贿物品,看到电视中腐败分子锒铛入狱,听到外面的警车声,也许你会因条件反射而紧张,心里发怵,自己的问题是不是被发现了?警车是不是冲我来的?是不是去投案自首?……一连串的疑问也许会搅得你坐卧不安,六神无主,时间久了,也许会患上精神分裂症。最近,一“两规”对象说了这么句心里话:接到市纪委的电话,心里“猫不是,狗不是”,直到问题全部交待清楚了,心里才踏实。其次是被发现和被惩处后的“臭名远扬”、“身败名裂”。腐败案件一旦公开审判、公开披露和公开报道,对腐败分子及其家庭将形成程序不同的社会舆论压力,不仅使其个人名誉受损,而且使其利益相关者名誉受损。多数腐败分子受到惩处后的共同忏悔是,自己走到如此地步是咎由自取,今后只能“夹着尾巴做人”,但最可悲的是无颜面对养育自己的父母,让子女在社会上难以做人。
  然而,也有少数的人抱有种种侥幸心理,自恃手段高明,认为大多数是“一对一”的事,被发现和查处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不惜铤而走险。
  十四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一直保持着平衡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五大以来,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有效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纸是包不住火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提醒每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份之念,常修为官之道。当出现腐败机会或诱因时,千万要慎独,并毫不犹豫地选择廉洁,这样,你不仅可以得到应有的经济收入,同时你还是精神上的富有者。(纪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