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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反腐以民为本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1/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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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强调,各级政府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这是在中纪委第一次把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明确为纠风的重点之后,政府部门作出的积极回应。

    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万事民为先”;吴官正同志也曾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能否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切实维护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努力拓宽纠风工作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理顺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从实际看,近一段时间来,中纪委对查处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抓得非常紧。各地不仅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有关案件,而且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如湖南省纪委专门颁布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等规章,深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工作的重点,温家宝总理在此次会议上着重提出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按科学规律办事,一切按勤俭节约原则办事,坚决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盲目攀比速度,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不搞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坚决不搞文山会海、形式主义。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把更多的财力和物力用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会议还提出了五项工作重点,其中涉及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如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诸多具体问题,处处体现了“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

    随着《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生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特别是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为标志,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的趋势。但最令人欣喜的还是,我们在着力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同时,紧紧抓住了“以民为本”这一核心,将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共产党人求真务实之风的彰显,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更是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滋长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