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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种意识”自觉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1/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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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强调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必须双管齐下"。这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德治与法治并重,这就要求每位领导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教育别人,弘扬正气,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作为一名乡镇领导干部,本人认为必须强化四种意识,即:党性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
  一、强化党性意识,做到上不愧党,下不负民。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执政党的根本区别,就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共产党员要有党性意识,这是对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因此,每位领导干部必须真正解决好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这就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要增强全局观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党同心同德,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考验,保证政令畅通;要求每位党员牢记职责,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每位党员始终不忘共产党的先进性,做到与时俱进。强化党性意识,学习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放松学习,思想就会落于形势,就会丧失先进性,就会使精神世界留于低级趣味,就难以抵挡各种诱惑,政治上也就不可能成熟。因此,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提高素质,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做到上不愧党,下不负民。
  二是强化群众意识,做到勤政为民,保持鱼水之情。
  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始终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所在。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世界上一些老牌执政党相继丧失执政地位,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背离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能否正确地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体现。毛泽东同志当年特别号召读《甲申三百年祭》,用意就是告诫全党同志要十分警惕和防止出现因滥用手中权力而脱离人民群众的现象。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人民群众把权力赋予各级领导干部,是要用来为他们谋取利益的。对领导干部而言,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民利益为重,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急,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需,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共产党人,不是为了做官,是为了革命的,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因此,各级干部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首先,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一切来自于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要懂得,成绩属于人民,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更应重视未来,职务意味着责任和义务,也意味着奉献和牺牲。要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不负重托,报答人民。其次,要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立足本职,尽责尽力,致力于干出一番事业来。干事业,必须坚持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快发展步伐。对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来说,就要在有限的任职时间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全身心投入,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更多的利益,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四是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公字当头,以廉服人。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抵御腐朽思想侵蚀,必须牢固筑起廉洁自律的防线。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使用权力可以为人民造福,而滥用职权却造孽于社会。一个人走上了领导岗位,手中都掌握了一定的权力,随之接触面宽了,求你办事的人多了,被腐蚀的危险性就增大了。所以,领导干部要时时提防别有用心的人,要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始终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慎浊、慎微。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甘于清贫,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作者系中共开化县塘坞乡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