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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坚持“四项制度”创新涉企服务机制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5/12/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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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行绿卡项目管理制度。对当年纳税400万元以上、开票销售1亿元以上的12家企业发放了绿卡证书,给予绿卡企业享受减免规费、优质医疗服务、子女入学优先优惠、入住宾馆五折优惠等10条优厚待遇。二是实行涉企检查报备制度。规定行政部门到规模企业实施检查前,必须到区优化办登记备案,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同时将检查的项目、依据、时间、内容等及时通知被检查对象,并公开检查结果。今年来,共取消不规范检查20多次。三是实行首次轻微违规免处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规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轻的首次违规行为,免于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进行预警提示,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违规后果,帮助企业进行改正。该制度实行以来,共为企业避免了400多万元的经济处罚。四是建立区镇联动服务制度。不断延伸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服务触角,建立乡镇便民服务大厅,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以外,大多数乡镇都已联立了便民服务大厅,构建区镇联动的便民服务体系。今年以来,仅潘黄镇便民服务大厅就受理服务事项165件,办结率94.6%。

           (都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