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的意见
都纪发[2011]17号
关于设立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的意见
各镇(区、街道、中心社区)纪(工)委、监察室,区直各部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非公企业纪委(纪检组),本委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我区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区设立“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率先、苏北领先、全省争先”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持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促发展,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不断推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双新”盐都建设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创新标准
1、创新主题鲜明。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2、创新思路清晰。有明晰的创新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量化的进度要求和考核办法,并善于把创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善于将实践经验总结提炼为理论成果,用以指导新的实践。
3、创新措施有力。有开展创新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和克服,对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评估方法和奖惩措施。
4、创新成效明显。创新成果在具体工作中得到及时转化,有效化解工作难题,形成有创造性的经验方法。
5、社会评价良好。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得到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肯定。
6、推广价值较高。创新工作在区内外有宣传和推广价值,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评选方法
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从今年起,每两年进行一次。具体步骤为:
(一)成果申报
1、申报范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各室所开展的取得一定成效、具有推广价值的创新活动或工作项目。
2、申报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属于首创,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经验做法被本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肯定或推广;被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内部信息宣传推介,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实践中产生一定影响,对推进面上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借鉴意义。
3、申报方式。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委局各室于评选当年12月15日前填写《盐都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申报表》(附二),与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各三份,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纪委办公室。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创新成果的名称、基本概况、形成背景、培树过程、工作思路及措施、成果主要创新点、在实践中的应用及成效、上级的评价肯定等,最好用真实事例和具体数字说明,字数在2000字以内。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各级报刊发表情况、领导批示、证书奖牌、表彰通报、证明函等。每个镇(区、街道、中心社区)可申报1—2项参评项目,区直部门单位、非公企业、区纪委监察局各室可申报1项参评项目。没有申报的项目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考核评定
考核评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审小组具体负责,由评审小组根据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按《盐都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分标准》(附一)实行百分考评,结合民主评议情况,拿出初评意见,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三)表彰奖励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参评对象都不符合某个奖项的条件,该等次奖项可以空缺。对获奖的创新项目给予表彰,并按一定比例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纪委监察局成立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审小组(设在区纪委办公室),具体承办“创新奖”评选事宜。评审小组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常委及有关室主任组成。各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新活动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创新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情况作为检验工作、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优先推荐评先评优,对领导不力、搞形式走过场以及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创新奖”评比资格外,还要视情予以通报批评。
(三)督促检查,务求实效。区纪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创新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附:1、《盐都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分标准》
2、《盐都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盐都区监察局
2011年11月3日
附一:
盐都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分标准
考评项目 |
计分标准 |
标准分值 | |
原创程度(25分) |
对以往工作经验的新提炼,或规范化、制度化 |
15 | |
对已有工作采取的新方法新举措,部分内容或环节属于原创 |
20 | ||
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属于独创,能填补工作空白 |
25 | ||
组织推进(20分) |
有组织、有计划,有具体的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
4 | |
有创新的活动载体 |
4 | ||
有培植的先进典型 |
4 | ||
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完备的工作台账 |
4 | ||
有独特的新鲜经验,形成专题经验材料 |
4 | ||
工作影响(30分) |
文件 转发 |
区纪委监察局文件转发或引用 |
2 |
市纪委监察局文件转发或引用 |
4 | ||
省以上纪检监察部门文件转发或引用 |
6 | ||
会议 交流 |
在区纪委监察局组织的会议上交流或领导讲话引用 |
3 | |
在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会议上交流或领导讲话引用 |
5 | ||
在省以上纪检监察系统会议上交流或领导讲话引用 |
8 | ||
领导 批示 |
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 |
4 | |
区委区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 |
6 | ||
市委市政府、省纪委监察厅以上领导批示 |
10 | ||
刊物 登载 |
区纪委独条信息采用,区级新闻媒体刊登 |
1 | |
区纪委信息专刊采用,市级新闻媒体刊登 |
2 | ||
市纪委信息刊物采用,省级新闻媒体刊登 |
4 | ||
省以上纪委信息刊物采用,国家级新闻媒体刊登 |
6 | ||
推广应用(25分) |
具有初步效果,仍需进一步探索试验,尚不具备推广条件 |
10 | |
取得明显成效,可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试点 |
15 | ||
经验比较成熟,已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试点 |
20 | ||
经验成熟,可在全区面上进行推广 |
25 |
附二:
盐都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主要做法及成效 |
(文字要精炼概括,不超过500字) |
申报理由 |
(主要指被有关方面认可的情况,如在哪一级首创;何时在哪一级新闻媒体或信息刊物上刊发;何时在哪一级会议上交流;何时被哪级文件转发或推广;何时被哪级领导批示或肯定;等等) |
备注:主要做法及成效请按要求另附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与本申报表一起上报;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所列申报理由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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