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春节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1月24日,区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典型问题。
本次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典型问题是:1.盐渎街道人武部部长杨卫军与时任盐渎街道信访办主任洪建林、兴城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华(时任社区主任)、区现代物流党支部副书记陈东楝(时任驾驶员)4人利用公务出差之机公款旅游,杨卫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洪建林、陈东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潘黄街道水务站站长陆士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龙冈镇凤凰幼儿园园长胡月违规向公务人员赠送财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郭猛镇公路管理站副站长程卫根(主持工作)、副书记夏恒久违规发放补贴和报支招待费,程卫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恒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的重要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紧盯春节期间违规公务接待、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紧盯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春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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