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的通报
来源:盐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数: 次
1.楼王镇凤南村原党总支书记王扣珍、原主任王如桂、原会计陈连三人违规报支接待费、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王扣珍等3人以建筑工程等名义违规列支接待费计24.55万元;2014年至2015年,该3人以夏季双禁伙食费的名义报支公文包7只3500元,其中王扣珍领取2只,王如桂、陈连各领取1只;2015年,该3人重复领取秸秆禁烧奖金各1200元。2020年7月11日,并其它违纪行为,王扣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如桂、陈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尚庄镇花村原党总支书记马得超、原主任魏华中、原会计李万华三人设立小金库违规吃喝、发放福利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马得超等3人违规截留部分村集体土地的农田补贴款6.8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列支接待、烟酒、村干部福利等费用。2020年6月30日,并其它违纪行为,李万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魏华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得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龙冈镇晓庄村党总支书记封成林、主任张权、原会计辅导员罗秀林三人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6年8月,在蟒蛇河整治晓庄段拆迁工作中,晓庄村为拆迁工作组人员提供工作用烟,违规在村集体账上报支香烟费用1650元。2020年4月7日,封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权、罗秀林受到免予党纪处分。
4.大冈中心卫生院收费处主任管刘群值班期间违规饮酒问题。2019年11月6日,管刘群在医院值班期间接受朋友邀请,到饭店聚餐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3日,管刘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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