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四届盐城市盐都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4月15日—5月29日,对区法院、区审计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巡察;对区交通运输局、大冈镇、尚庄镇等3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
一、巡察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信访受理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以上含已退休、转任的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渠道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区交通运输局、大冈镇、尚庄镇
联系电话:18912506935
举报电子邮箱:ydxc0103@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法院
联系电话:18912503952
举报电子邮箱:ydxc0102@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
联系电话:18912509735
举报电子邮箱:ydxc0104@163.com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8426997)。
特此公告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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