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
来源:盐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10
点击数: 次
1.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区委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
2. 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政协委办、统战部、侨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务局等5家单位;
3. 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政府办、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5家单位;
4. 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人大委办、宣传部、教育局、科协、档案馆等5家单位;
5. 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行政审批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统计局、党史办等5家单位;
6. 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发改委、交运局、工会、工商联、台办等5家单位;
7. 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住建局、科技局、审计局、老干局等4家单位;
8. 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红会、残联、开放大学等5家单位;
9. 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团委、妇联等5家单位;
10.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供销社、城工办等4家单位;
11. 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卫健委等4家单位;
12. 区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法院;
13. 区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检察院;
14. 区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络、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