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更好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为统领,以加强监督制约和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目标引领,抓实规定动作,创新特色举措,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严格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二、工作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对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驰而不息的韧劲,把自身建设抓牢抓细抓实,努力实现“四个更加”:
——政治立场更加坚定。要始终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能力素质更加过硬。坚持做到本领高强、担当尽责,在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件案件处理经得起纪律、法律和实践检验。
——作风修养更加优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保持如临深渊的清醒、如履薄冰的谨慎,始终坚持清正廉明、求真务实的本色,带头担当作为,锤炼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与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监督制约更加有力。不断丰富完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确保执纪监督权力在法纪轨道上运行。敢于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护短遮丑,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廉本色。
三、具体措施
(一)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确保政治立场更加坚定
1.强化党性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理论宣讲、专题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主办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
2.树立党章意识。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入党初衷大家谈”主题活动,回想入党全过程,深刻悟初心,恳谈“入党为了什么”,通过重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重述入党志愿、回访入党介绍人、回看入党新变化、参观党建教育基地等方式,把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更好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充分思想准备。
主办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
3.涵养机关文化。坚持和完善市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年开展一次征文或者演讲等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健全完善四十周岁以下年轻干部每月信息报送制度,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主办单位:宣传部
协办单位:办公室、法规研究室、组织部、机关党委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履职效能,确保能力素质更加过硬
4.推行“嵌入式”全过程派驻监督。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职能,探索“嵌入式”监督工作方法,找准监督切入点,督促被监督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监督方式和程序,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全覆盖。建立派驻机构分片交流和横向协作机制,研究探索上下级纪委、监委对应派驻机构工作联系机制,为联动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主办单位:第六到第八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
协办单位:法规研究室
5.制定和实施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工作规定。加强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好配强纪委书记,优化班子结构、强化整体功能。出台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工作规定,明确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工作考核办法,运用约谈、组织调整等方式,推动认真履职、秉公执纪。
主办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干部监督室
6.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机制。研究制定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规定,聚焦主责主业,细化职责任务,推动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理顺县级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工作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关系,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建立片区协作机制,完善乡镇纪委委员常态化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集聚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依据国家监察法赋予乡镇(街道)纪(工)委必要的监察职能,探索设立监察员,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主办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法规研究室
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按照“统分结合、各有侧重”的原则,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通过向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机构申报委托培训计划,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对转隶干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对纪检干部侧重履职所需的法律法规教育,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围绕创新管理与领导力提升内容,以委机关中层干部、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为对象,赴清华大学开展专题培训。深入推进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组织岗位能手评选和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严把队伍入口关,加强队伍准入制度和专业化队伍建设研究,为监察官制度实施奠定基础。
主办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廉洁自律,确保作风修养更加优良
8.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工作创新。推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盯责任、盯资金、盯实效,地毯式摸排问题线索。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列出课题清单,开展市县联动专题调研,提出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积极倡导机关各部室主动下基层调研,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力争形成一批具有盐城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创新成果。
主办单位:办公室、法规研究室
9.深化内部巡察,用好巡察成果。对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干部队伍管理、内部监督制约、依纪依法规范履职等自身建设工作重点,制定下发《盐城市纪委监委2018年内部巡察工作方案》,年内完成对4家县级纪(工)委的综合巡察。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某一时期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以及在综合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等,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对每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提出面上整改意见;对个性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开出菜单式整改要求。探索建立巡察问题整改成效评估和问责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力争形成即察即改、即知即改的工作机制。
主办单位:干部监督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法规研究室、组织部、机关党委
10.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推动社会监督常态化。邀请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参加内部巡察工作,分片区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工作交流会,主动向监督员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机构调整和职能变化情况,征询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重大事项参与决策机制、监督执纪问责参与机制、日常询问质询制度、专题调研制度、意见建议办理制度等。健全党风政风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注支持作用。围绕问候祝愿、政策宣传、了解情况、动员助廉等内容,以拉家常的方式,对新进人员开展家访助廉活动,关心了解新进人员的家庭、工作等情况,着力实现家访全覆盖。打造“监督执纪回访”升级版,围绕是否越权干预监督执纪、是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否接受礼品礼金、是否违反执纪审查程序等问题,向被监督单位进行专项回访和日常回访,督促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在国家法定重要节假日前,向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严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
主办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法规研究室
11.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纪监”。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监督,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建立和完善与检察审判以及相关执法机关工作协作和业务对接制度,强化相互制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通过网络、报刊、新闻发布会、“纪检监察开放日”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相关执纪执法工作信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
主办单位:办公室、宣传部
协办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
12.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定规立制增强“免疫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改系统内“四风”问题,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坚决杜绝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修订完善《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守则》,强化制度宣传和刚性执行。
主办单位:办公室、法规研究室、干部监督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严格问题查纠,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监督制约更加有力
13.巩固落实“四个提名权”和“三转”成果。将提名权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加强对所提名纪检监察干部任职后管理。各县(市、区)纪(工)委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三转”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不合规分工问题反弹。
主办单位: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协办单位:干部监督室
14.推行审查调查案件主办人制度。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运行机制,强化证据意识和安全意识,推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积极实行审查调查案件主办人制度,推行办案质量主办人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配合省纪委做好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部署应用,实现省级牵头开发、省市两级建库、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数据检索、智能研判、调查协作和防逃追逃等功能作用,实现智慧办案。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人才库等作用发挥机制,扩大外部智力支持。
主办单位:办公室、法规研究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九纪检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案件审理室
15.完善纪检监察“1+N”制度体系,严密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落实国家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配套制度,细化规范执纪执法业务流程和工作文书,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监督、案件审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执纪与执法既自成体系又有机衔接的制度机制,扎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根据新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制订和落实新一轮防范风险措施。
主办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
协办单位: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16.“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拓宽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反映渠道,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实行归口办理,一律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统一部署,统一督办,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组织对市纪委监委在编人员个人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线索进行大起底,抓大不放小,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敢批评、敢纠正,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理的处理,该调离的调离,绝不护短遮丑,严防“灯下黑”。对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件,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一般违纪问题,在本机关或违纪干部所在部门内部通报。结合“510”警示教育活动,适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主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
协办单位:信访室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增强领班子带队伍的意识,认真履行带队伍责任,定期听取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实施、联系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责,扎实抓好任务落实。
2.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谋划推进;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研究情况、解决问题、推动落实。
3.强化督促检查。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报送,定期对联系点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市专项行动办要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片指导、跟踪问效,不断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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