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实施方案(2018年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部署,更好地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根据上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继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以加强监督制约和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目标引领,抓实规定动作,创新特色举措,引导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严格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二、工作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驰而不息的韧劲,把自身建设抓牢抓细抓实,努力实现“四个更加”:
——政治立场更加坚定。要始终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能力素质更加过硬。坚持做到本领高强、担当尽责,在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件案件处理经得起纪律、法律和实践检验。
——作风修养更加优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区十项规定,时刻保持如临深渊的清醒、如履薄冰的谨慎,始终坚持清正廉明、求真务实的本色,带头担当作为,锤炼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与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监督制约更加有力。不断丰富完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确保执纪监督权力在法纪轨道上运行。敢于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护短遮丑,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廉本色。
三、具体措施
(一)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确保政治立场更加坚定
1.强化党性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理论宣讲、专题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担当新使命,展示新作为”为主题的青年干部演讲比赛,增强“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牵头单位:干部室
2.树立党章意识。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入党初衷大家谈”主题活动,回想入党全过程,深刻悟初心,恳谈“入党为了什么”,围绕该主题开展征文评比活动,努力通过重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重述入党志愿、回访入党介绍人、回看入党新变化、参观党建教育基地等方式,把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更好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充分思想准备。
牵头单位:干部室、各支部
3.涵养机关文化。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月度学习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迎五一”机关文体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体育竞技。认真落实《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引导督促四十周岁以下机关干部每月报送稿件,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牵头单位:干部室、办公室、宣教室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履职效能,确保能力素质更加过硬
4.推行“嵌入式”全过程派驻监督。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职能,探索“嵌入式”监督工作方法,找准监督切入点,督促被监督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监督方式和程序,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全覆盖。建立派驻机构横向协作机制,研究探索派驻机构、被监督单位联系协调机制,为联动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单位: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
5.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机制。研究制定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规定,聚焦主责主业,细化职责任务,推动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理顺执纪监督工作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关系,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建立片区协作机制,完善乡镇纪委委员常态化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集聚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依据国家监察法赋予乡镇(街道)纪(工)委必要的监察职能,探索设立监察员,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牵头单位:办公室、干部室
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按照“统分结合、各有侧重”的原则,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纪委业务培训班,以“纪检监察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班,对转隶干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对纪检干部侧重履职所需的法律法规教育,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对基层纪检委员开展基础业务知识培训。深入推进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组织岗位能手评选和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严把队伍入口关,加强队伍准入制度和专业化队伍建设研究,为监察官制度实施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干部室、案管室
7.加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把基层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每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和纪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水平;抽调基层纪检委员参与上级纪(工)委作风巡查和执纪审查,在实战中提升执纪监督技能;督促基层党委、纪委加强对基层纪检委员队伍的指导和保障,为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强化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日常监管,严格约束纪检委员行为,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干部室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廉洁自律,确保作风修养更加优良
8.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工作创新。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结一门穷亲、找一份事做”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列出课题清单,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倡导机关各室主动下基层调研,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力争形成一批易操作、有特色的创新成果。
牵头单位:办公室
9.深化内部巡察,用好巡察成果。对照《盐城市纪委监委2018年内部巡察工作方案》,做好对我区综合巡察的准备工作。探索建立巡察问题整改成效评估和问责机制,建立实施被巡察党组织自评、党员干部群众测评、分管领导考评、巡视组和巡视办审评“四位一体”的整改评价体系,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和各领导班子考核,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力争形成即察即改、即知即改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干部室、办公室
10.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推动社会监督常态化。聘请一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分片区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工作交流会,主动向监督员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机构调整和职能变化情况,征询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重大事项参与决策机制、监督执纪问责参与机制、日常询问质询制度、专题调研制度、意见建议办理制度等。健全党风政风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注支持作用。对新进人员开展家访助廉活动,关心了解新进人员的家庭、工作等情况,着力实现家访全覆盖。打造“监督执纪回访”升级版,围绕是否越权干预监督执纪、是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否接受礼品礼金、是否违反执纪审查程序等问题,向被监督单位进行专项回访和日常回访,督促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在国家法定重要节假日前,向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严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干部室、办公室
11.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纪监”。主动接受区委领导和监督,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和市纪委、市监委报告。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建立和完善与检察审判以及相关执法机关工作协作和业务对接制度,强化相互制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通过网络、报刊、“纪检监察开放日”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相关执纪执法工作信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宣教室、案管室、审理室
12.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定规立制增强“免疫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改系统内“四风”问题,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坚决杜绝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守则》,强化制度宣传和刚性执行。
牵头单位:办公室、干部室
(四)严格问题查纠,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监督制约更加有力
13.巩固深化“三转”工作成果。组织对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三转”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不合规分工问题反弹。按照省市纪委部署安排,撤销乡镇(街道)监察室,由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在农村工作室改革基础上,将执纪监督工作室更名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室。
牵头单位:干部室
14.推行审查调查案件主办人制度。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运行机制,强化证据意识和安全意识,推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积极实行审查调查案件主办人制度,推行办案质量主办人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积极配合和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部署应用,发挥数据检索、智能研判、调查协作和防逃追逃等功能作用,实现智慧办案。
牵头单位:办公室、案管室
15.认真执行纪检监察“1+N”制度体系,严密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落实国家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配套制度,细化规范执纪执法业务流程和工作文书,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监督、案件审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执纪与执法既自成体系又有机衔接的制度机制,扎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根据新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制订和落实新一轮防范风险措施。
牵头单位:案管室、干部室
16.“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拓宽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反映渠道,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实行归口办理,一律由干部室统一部署,统一督办,严格把关。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线索进行大起底,抓大不放小,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敢批评、敢纠正,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理的处理,该调离的调离,绝不护短遮丑,严防“灯下黑”。对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件,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一般违纪问题,在其所在部门单位内部通报。结合“510”警示教育活动,适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牵头单位:干部室、宣教室
四、组织保障
1.统一思想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专项行动中。
2.加强组织领导。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增强领班子带队伍的意识,认真履行带队伍责任,定期听取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各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组织实施、联系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责,扎实抓好任务落实。
3.强化督促检查。区纪委干部室将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片指导、跟踪问效,不断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对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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