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红:以“善养浩然之气”永葆“大多数”的政治健康
来源:区地税局
作者:蒋红
发布时间:2017/11/02
点击数: 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新时期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智慧,又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监督执纪指明了具体路径。作为区地税部门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我结合带队治税的工作实践,谈谈对“四种形态”的一些理解与体会。
“四种形态”是保证“大多数”健康的智慧。干部建设如医生治病,第一种形态重在“治未发之病”,第二种形态重在“治微恙”,第三种形态重在“治重疾”,第四种形态重在“处不治之症”。哲学上讲矛盾不可避免,矛盾有主次之分,监督执纪的主要矛盾就是要挺纪在前、违纪必究和关心保护党员干部。税务干部经常和纳税人打交道,面临的廉政风险较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税务干部是好的和健康的、不好的和不健康的只是少数和个别。管党治党如果只盯着少数、极少数,“抓了芝麻丢了西瓜”,让大多数党员“脱管”,全面管党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那么要把这支数量庞大的税务队伍带好、带出战斗力,更好地肩负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圆满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就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以“妙手仁术”巩固未病干部的抵抗力,去除微恙干部的细菌,保证这绝大多数人的健康。同时“抓大放小”,对于少数和极少数的重疾不治之症,以惩治为主,施救为辅,旨在为广大“未病”和“微恙”的党员干部树立反面典型,让他们,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知早知小,防微杜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和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数道堤坝有力地拦截并阻断党员逐步滑向犯罪深渊。
“四种形态”体现在引导干部“善养浩然之气”。“四种形态”中,第一、二种形态对于有苗头倾向或轻微违纪者,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等措施 “拉一把”,帮助其及时将病菌排出重获健康之体。要想处于长期或者永远“不生病”的理想状态,唯有培育浩然之气作为病菌抗体,那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对于今天的党员干部,养其“浩然之气”就是要能够做到非己之物莫取、不义之财不谋,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崇高理想,坚守高尚情操,这样“病菌”“病毒”在我们面前定会偃旗息鼓,失去它的威力。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曾谆谆告诫基层税务局“一把手”务必做好自己的责任“账单”,对干部要严管善待,和纪检机关通力协作,帮助引导税务干部“善养浩然之气”,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久战”。我们地税部门推行党组会议议题纪检组长预审制,逢会必作“两个责任”提醒,逢节必悬“正气利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到基层分局开展调研时,首先必谈规矩纪律,给基层干部泼水、提醒、打气、鼓劲;注重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日常税务工作中,如将开展“家风家训”“典型案例剖析”“红色基地宣誓”作为常态教育活动手段,用“四种形态”为党员干部设立几道防线,防止党员干部一下子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
“四种形态”强调“既要治标又要治本”。面临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我们要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在强化惩处营造“不敢腐”氛围的同时,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不能腐”机制;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线”,做实做细做深“两学一做”的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坚守纪律规矩这条“底线”,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不能腐”,由“治标”向“治本”深入。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决克服责任虚化空转现象。近年来,我们把工作做在平时,防患于未然,狠抓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小苗头、小违纪”,“把脉”管理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症结,开具整改“药方”,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有“虫”就啄,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绝不姑息、放任自流,有效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作者蒋红,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四种形态”是保证“大多数”健康的智慧。干部建设如医生治病,第一种形态重在“治未发之病”,第二种形态重在“治微恙”,第三种形态重在“治重疾”,第四种形态重在“处不治之症”。哲学上讲矛盾不可避免,矛盾有主次之分,监督执纪的主要矛盾就是要挺纪在前、违纪必究和关心保护党员干部。税务干部经常和纳税人打交道,面临的廉政风险较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税务干部是好的和健康的、不好的和不健康的只是少数和个别。管党治党如果只盯着少数、极少数,“抓了芝麻丢了西瓜”,让大多数党员“脱管”,全面管党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那么要把这支数量庞大的税务队伍带好、带出战斗力,更好地肩负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圆满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就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以“妙手仁术”巩固未病干部的抵抗力,去除微恙干部的细菌,保证这绝大多数人的健康。同时“抓大放小”,对于少数和极少数的重疾不治之症,以惩治为主,施救为辅,旨在为广大“未病”和“微恙”的党员干部树立反面典型,让他们,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知早知小,防微杜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和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数道堤坝有力地拦截并阻断党员逐步滑向犯罪深渊。
“四种形态”体现在引导干部“善养浩然之气”。“四种形态”中,第一、二种形态对于有苗头倾向或轻微违纪者,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等措施 “拉一把”,帮助其及时将病菌排出重获健康之体。要想处于长期或者永远“不生病”的理想状态,唯有培育浩然之气作为病菌抗体,那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对于今天的党员干部,养其“浩然之气”就是要能够做到非己之物莫取、不义之财不谋,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崇高理想,坚守高尚情操,这样“病菌”“病毒”在我们面前定会偃旗息鼓,失去它的威力。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曾谆谆告诫基层税务局“一把手”务必做好自己的责任“账单”,对干部要严管善待,和纪检机关通力协作,帮助引导税务干部“善养浩然之气”,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久战”。我们地税部门推行党组会议议题纪检组长预审制,逢会必作“两个责任”提醒,逢节必悬“正气利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到基层分局开展调研时,首先必谈规矩纪律,给基层干部泼水、提醒、打气、鼓劲;注重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日常税务工作中,如将开展“家风家训”“典型案例剖析”“红色基地宣誓”作为常态教育活动手段,用“四种形态”为党员干部设立几道防线,防止党员干部一下子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
“四种形态”强调“既要治标又要治本”。面临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我们要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在强化惩处营造“不敢腐”氛围的同时,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不能腐”机制;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线”,做实做细做深“两学一做”的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坚守纪律规矩这条“底线”,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不能腐”,由“治标”向“治本”深入。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决克服责任虚化空转现象。近年来,我们把工作做在平时,防患于未然,狠抓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小苗头、小违纪”,“把脉”管理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症结,开具整改“药方”,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有“虫”就啄,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绝不姑息、放任自流,有效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作者蒋红,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