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第一责任 推进科学发展
落实第一责任 推进科学发展
盐都区北龙港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志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正确理解并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结合基层实践,必须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始终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和当好廉政勤政的表率,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谋其政尽其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带头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要树立执政为民的权力观,弘扬“开拓进取、攻坚爬坡、服务百姓、高效务实”的良好作风,绝不搞权力“寻租”,争做“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模范,用手中的职权千方百计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为人民谋取最大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完善健全责任体系。抓主体责任落实,前提是要把各个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具体化、明晰化,实行精细化管理、项目化操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三个环节,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履职重点,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通过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党工委、办事处和纪工委“三位一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合力推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呈现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
全力支持纪工委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工委将态度鲜明地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加大重视、理解和支持纪工委工作力度。大力支持纪工委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办好各类案件,及时帮助纪工委解决在执纪监督中遇到的问题,为纪工委执纪办案创造良好环境,支持纪工委查办案,坚持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督查案件查处和办结情况,及时帮助排除查处过程中的阻力和干扰,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为查办案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大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大力支持纪委改革,提高队伍素质,落实好“两个为主”、“两个责任”、“三转工作”要求,提高纪工委工作效能。
抓好作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现实考验,要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认识上更加深化,在行动上更加坚决,在措施上更加有力,在问责上更加严格,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先紧后松”、“一阵风”,从一点一滴做起,一件一件地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锲而不舍,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凝聚党心民心。
科学选好用好干部。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首要就是选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好干部”的标准和要求落实到知、培、用、管等环节,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不简单唯年龄、唯资历、唯分数、唯票数,更不唯关系去用干部,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纪律关、监督关,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抓建章立制,构建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围绕开拓创新、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把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作为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行之有效的要坚持和完善,不合时宜的要修订或废止,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规程,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随机性和盲目性。要认真总结借鉴好做法、好经验,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新情况,不断赋予机关作风整顿以新的内容,设计新的载体,务求取得新的实效。认真落实制度。制定了的制度,要坚决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行风和机关作风的转变,从根本上防止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公示制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评议制强化民主监督,以失职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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