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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担负起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4/10/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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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担负起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龙冈镇党委书记  葛序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体责任。我镇党委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握好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

一、做细做实基础工作,努力使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抓责任分解。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反腐倡廉相关规定,结合镇情实际,我镇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班子和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和责任单位,形成重抓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并与14个班子成员、29个村居总支书记、21个事业单位和镇直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特别是对事业单位、村居书记在责任书上都明确提出了各自个性化的要求。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并落实,一同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目标建设同步推进,互为促进。

二抓《准则》贯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以学习考察等名义进行公款旅游的行为。

三抓制度建设。我镇注重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实行多角度、多方面、全方位的监督,先后下发了《关于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工作实施方案》、《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制度》、《龙冈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行为的意见》、《龙冈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重申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关于在全镇开展拆迁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龙冈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奖评管理的意见》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切实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党代表列席党委会会议等制度。平时注重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采取组织措施,督促其进行改进、改正。

四抓网络构筑。我镇专门成立了督查室,调用责任心强的同志任主任,加强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全镇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室+镇纪委+村支部”三级廉情预警网络,在各村(居)、部门、单位,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同时延伸了工作的触手,在村居全部成立了监督委员会,切实解决了工作有人问、有人抓、有人做的问题。

二、做精做强基本工作,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1、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厉行节约。每年的4月份、8月份为村居、事业单位民主理财月。由镇纪委、监察室牵头,组织由督查办、审计室、农经中心、财政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1个事业单位、22个村居非生产性支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令其改正,并落实整改措施。村居民主理财,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11个事业单位财务开支实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全面进入镇财政结算中心管理,并严格审批手续和办事程序,杜绝了不规范行为;村居、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透明化、制度化、规范化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日常开支都能按照财务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突出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监督。结合本镇实际,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决策程序,村级重大事项在办理前首先要经两委提出议案,并形成决议;决议形成后,按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召开党员大会,征求党员意见,形成党员大会决议;党员大会决议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严肃换届纪律,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基层“5+1”全覆盖和党代表监督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3、选准用好干部,抓好用人关口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新选拔和任用的基层党组织干部都采取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等措施和办法,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让群众来推选,坚持镇三套班子集体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切实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和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严格执行党委班子议事规则,对重大决策事项、干部任免等,事先进行调研,善于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建议,采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不搞一言堂。

四、做深做优基层工作,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趋于规范

一是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近年来,我镇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龙委办发《关于印发〈龙冈镇关于倡扬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机关效能建设问责处理办法》、《机关管理工作制度》等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性。积极开展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为主的各项专题会议和述职述廉评议活动,以活动进一步促进作风效能建设。通过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重点整治机关部门(单位)存在的“庸懒散”等问题。同时,创新作风效能建设评价体系,推行“四评两票”制度,从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廉洁自律五方面量化评价,根据自评、测评、考评三个环节和“两票”的结果决定其去留。定期不定期对全镇机关作风建设组织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同时,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全镇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评先奖优、干部任用挂钩。

二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企业、学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镇推行村情发布会制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勤廉指数”测评和“勤廉示范村”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有关规定。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成功完成村监委会换届工作。纵深推进党务公开和勤廉“双述双评”工作,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对29个村居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在农经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三资”监管平台。

三是支持和保障查案办案工作。依照党纪条规和监察法规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高度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注重调查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方面的信访问题。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进一步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真正起到查处个别人,教育一大片的效应。

四是积极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特别注重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进行督查,镇党委、镇政府明确了阶段性重点工作之后,如班子建设、新镇区新园区建设、招商选资、注册经济、争取资金、环境整治、环保安全、社会稳定、绿化造林、桔杆焚烧、工程建设等,镇纪委、监察室、督查办都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处理。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情况的督查,所有工程项目都实行招投标,从预算审计、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到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层层把关,杜绝插手工程建设、暗箱操作行为。

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我镇党委将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抓好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