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有效方式 落实主体责任
创新有效方式 落实主体责任
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夏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和制度保障运行进行了重点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近年来,区环保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精神,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效地提高基层党组的执行力和党员工作服务水平,推动了全局常规工作不掉队、重点工作有创新、亮点工作有特色、整体工作上台阶的新格局。去年,先后荣获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奖、盐城市生态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目前,我区已建成省级生态区。力争九月份通过江苏生态区技术评估,年内在全市率先创成国家生态区。
一在创新观念上紧扣目标定位。面对环境保护倍加关注,环保职能不断加强,环保信访诉求增多的新形势,局党组“一班人”审时度势,着力从健全内部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拒腐防腐能力、塑造环保形象入手,紧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这个“龙头”,确立从“源头”预防腐败的目标任务。
首先,明确责任。实践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组书记要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渎职的责任意识。为此,本着“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构建起“局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督协调负责、科室单位各负其职、依靠全社会支持和监督”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年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这样,不仅澄清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软指标,抓紧抓手差不多的模糊认识,又防止了那种“雷到响一阵,风来热一时,雨到地皮湿”的随意做法,营造了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从而做到书记带头、班子带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点线面结合”的责任网络,完善了责任制落实的封闭链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其次,建章立制。习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为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运行质量,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重大事情亲自汇报,强化履职担当,切实守好自己“责任田”。在“落实一岗双责,推行一票否决”的同时,制定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局领导班子建设职责类、自身建设类、议事决策类、考核评价类、监督管理类共56项制度及机关工作规则18项制度,完善了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构建预警防控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做到看得见、管得住,有效防止了各种腐败的滋生。
再次,加强教育。局党组始终把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孜孜以求,织牢以道德从政的“网底”工程。在教育安排上,突出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廉政教育;在教育内容上,突出“认清环保新形象,正确用好手中权”的警示教育以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为警示;在教育方式上,突出“走出去,请进来”、上党课、开辟道德讲堂、开展丰富多彩廉政文化活动等寓教于乐的形式,真正用廉洁从政的理念渗透心灵、更新观念、演化风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慎守“三个底线”,即守好法律底线,守好政策底线,守好道德底线,做到“三个不能”:即不能损害群众利益,不能助长不正之风,不能玷污环保形象。去冬以来。重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与环保系统作风整顿,从思想上提高了行政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三支队伍建设认识,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在创新方法中力求监管规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努力使我区环保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审批、专项资金申报、环境监察监测、环境违法查处程序的规范和阳光操作,保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推进管理规范化。在坚持“两高”追求,加快“四区”建设的大背景下,围绕打造全区流程最简,办事最快,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最佳窗口,修订了《盐都区环保局服务承诺》、《盐都区环保局办事程序公示制度》,科学设计了内部运作、审批流程、结办时限、工作纪律、举报电话、投诉途径等,实行“保姆”式服务。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开制、社会服务承诺制、行风建设责任制、违规责任追究制等,今年以来,所有报批项目的办结时间都在公示范围内,期中有85%的报批项目走“绿色通道”和“特别快车”,变被动服务为积极服务、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提高了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水平和质量。
二是推进管理公开化。环境保护与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工作难度大、矛盾突出,难点问题多。只有把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还给公众,才能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针对环境信访居高不下,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小事”,“群众的意见就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的原则,建立起预警排查、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联合办理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实行“信访工作全员抓、疑难信访重点抓、涉及面广的信访协调抓”,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7月上旬,局党组“一班人”各自带领分管科(室)同志主动下访,不仅完成省厅交办信访12件,而且及时化解“由于环境信访严重,区域项目一律实行省级限批”的不利因素,全力服务保发展。与此同时,对群众反映“人情证”,“收费不公”,搞暗箱操作等五个问题,利用实践活动活动整改阶段契机,采取媒体监督,问卷调查,明察暗访,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来自我挑剔、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使社会各界对环保部门的满意率逐步上升。
三是推进管理法制化。在全面清理单位职权、公开明权、严格确权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建立科学配权、互相牵制、全程可控、运转高效的部门权力运行程序,实施环境执法“五分开”即: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分开、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发放分开、排污申报测算与征收入库分开、日常监察与稽查督查分开、案件上报与审理调处分开,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内部制约机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环境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和“环境执法人员十不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把良好确定生态环境作为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全新理念,健全了全区污染动态管理台帐,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走“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之路,低碳、循环、绿色的产业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去年,环境执法工作,被市环保局评为先进集体。
三在创新监督中强化领导自律。局党组贴近“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和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三点,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一要强化用权监督。对本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谈话提醒、加强教育,请喝茶、敲警钟;对可能引发腐败问题的漏洞,通过启动廉政风险防控实施预案,及时“修补”,防患未然;对个别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立即制止、坚决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罪。在今年上半年的“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中,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车使用不够规范、发票报销把关不严等3个方面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条,“一岗双责”建议8条,全部得到整改落实,2名所属单位负责人被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1名违纪人员受到相应责任追究。
二要强化制度监督。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局党组“一班人”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凡是要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像抓业务一样,主动抓好分管工作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牢牢抓住产生不正之风和廉政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既要重视“明点”、“热点”、“动点”的监控,又注意“暗点”、“冷点”、“静点”的监察,较好地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听取汇报到严格督查的转变,由单向负责到联动延伸的转变,由事后处置到事前、事中预防与事后处置相结合的转变,促进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自我监督。“一把手”肩负着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任,上面看着、基层瞄着、群众盯着、各种媒体关注着,容不得一丝一毫不廉洁行为。不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时刻警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带头严格要求,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在“为民”中赢得民心,在“务实”中求得实效,在“清廉”中树立形象,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大是大非面前不盲从,金钱财色面前不动心,亲情友情面前不迷糊,真正做到小节不放过、小处不随便、小事不马虎,在同级纪检实施监督中,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热忱欢迎下级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自我约束、率先垂范,坚决不让思想的大堤出现“渗漏”和“管涌”。公开叫响:群众向党员看齐、职工向干部看齐、干部向党组看齐、党组向一把手看齐,努力塑造新时期环保人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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