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荟萃

强化责任担当 建设廉洁郭猛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4/10/11 点击数:
分享到:

强化责任担当 建设廉洁郭猛

郭猛镇党委书记   吴  军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们郭猛镇党委始终坚持从抓责任制度落实入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严肃责任追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构建责任网络,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健全的责任网络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构建组织网络。成立了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单位、村(居)都设立了监督委员会,聘请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覆盖。二是构建合力体系。镇党委负责,建立组织办、信访办、审计室、农经站、派出所等涉关单位联席办公制度,解决基层纪委办公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最大化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三是健全责任传导体系。镇党委与各总支、支部、镇机关干部、各村(居)党支部书记、镇直镇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印发了关于镇领导班子和单位责任落实的相关文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延伸到人头、到岗位。

二、强化制度建设,夯实主体责任基础

在巩固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在制度的细化和延伸上下功夫,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镇转发并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省市区纪委等相关文件,先后印发了《郭猛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郭委办发〔2014〕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意见》(郭政发〔2014〕2号文)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完善从制度上防范腐败行为的机制。二是构建预防机制。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制度,从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中,聘请了思想素质好,敢于动真碰硬的老同志,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了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监管,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从“工作圈”向“社交圈”、“生活圈”延伸,监督内容包括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确保监督有力。按照有关规定,在班子分工中,明确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主要领导具体分管;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三是严格问责程序。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失职等责任问题,必须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纪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也要坚决追究纪委相关人员监督失职的责任。

三、发挥示范作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带头示范,形成上行下效的积极氛围。一是实行公开承诺。镇班子坚持廉洁自律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向全作出廉洁从政相关承诺,建立健全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诺、建档查诺、违诺追究的整套机制。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从自身做起,带头树立清廉的形象,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不徇私情私利,不乱干预工程招投标和项目建设。二是树立模范意识。带头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健全三重一大报告等制度的执行,从严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督促班子成员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既要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践行一线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深入驻点村居到百姓家走访不少于10天/月,驻点村居中层干部到百姓家走访不少于15天/月,村组干部到百姓家走访不少于25天/月。坚决杜绝走读,实行晚坐班,外出请销假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离开郭猛,必须履行报告手续;公车使用制度,到村(居)开展工作提倡骑自行车或助力车出行,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接待制度,坚持从严控制,确需安排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反复倡廉,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永远在路上,我们郭猛镇党委将继续创新思维,探索前行,以群众的满意为唯一追求,为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宜居幸福新郭猛汇聚强大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