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主体责任 永葆水清气正
恪守主体责任 永葆水清气正
区水务局党委书记 王洪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提出的要求。党委是治党管党的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种好“责任田”,守好土、尽好责。
近年来,区水务局党委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牛鼻子”,强化一把手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带头履行、带头落实,逐步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全区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成立组织机构。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局党委制定下发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局党委与班子成员、水务站长、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3、强化督查考核。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了党委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系统实际,充分发挥“大禹讲堂”的优势,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党风廉政教育与机关正常学习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内容,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2、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盐城监狱、参观廉政广场,通过因经济、职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增强自身免疫力。
3、浓厚宣传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在局三楼过道建立廉政文化走廊,将警言警句挂在走廊上,结合筛选出典型案例和历史故事,制成图片展板,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在各工地间巡展,进一步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严明纪律,逐步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围绕局中心工作,以服务水利现代化建设为总抓手,突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1、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服务社会能力的进一步优化。
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的要求,重新修订充实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对规范办公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15个方面,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流程。并召开局系统专题会议,学习讲解,要求全系统上下要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做起,从自身做起;局纪委、监察室不定期对全系统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依法行政执法。 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通过健全执法体制、设立政务公开栏、依法行政专栏、举报箱、举报电话等,聘请了行风监督员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切实将执法责任落到实处,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执法任务,逐级分解,做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社会的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四、强化核心,努力提升班子自身建设
没有一流的班子,就不可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我局将班子自身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增强班子的影响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1、坚持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分工中做到“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对涉及到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2、规范工程基建程序。严格按照区政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实行财政报帐制,对项目招投标、项目变更、资金拔付、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具体实施办法。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合同、安全合同。局班子成员作为项目建设的法人,能够带头执行,保证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委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任人唯贤,使优秀正直、才能出众的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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