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作善为 担当主体责任
善作善为 担当主体责任
秦南镇党委 张国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所肩负的主体责任是全面的、直接的、首要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秦南镇在建设“三宜”幸福新秦南的实践中,深刻领会上级要求,善作善为,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为全镇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高度重视,主动担当责任。秦南镇党委牢牢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在责任主体方面,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内涵,签字背书,做到责无旁贷,有错必纠。责任分解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27项主要任务全面细化分解,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从镇党政班子到基层支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落实方面,通过定期会办、信访阅批、苗头化解、基层调研等方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并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给予有力支持,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责任追究重点是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
主动作为,重在化为行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就在于强化责任主体的实践意识,努力做到知行合一,把思想认识变成推动落实的工作理念,把主体责任转化为推动落实的工作动力,在找准落实的抓手、研究落实的举措、增强落实的效果上下功夫。在落实主体责任时,秦南镇党委突出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一是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内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不断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责任书中的责任事项,结合年度工作,细化工作任务,使责任具体化、可量化。2014年镇党委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14份,基层单位68份。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到镇发展建设和各项制度中去。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的力度,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党委委员带队检查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严格落实廉政谈话、专题约谈、述廉评议制度,建立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三是增强纪委权威性,带头接受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辅相成,不能分离。秦南镇党委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大重视、理解和支持力度,为纪委实施监督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鼓劲加油,支持纪委依纪依法相对独立行使监督权力。带头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作敢于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的表率。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秦南镇党委制定下发了《秦南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意见》,突出严格追究责任,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方式以及“一案双查”的要求。一是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整风肃纪,狠刹“四风”,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持不懈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坚持把作风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重新修订机关日常工作、会议文件、公务接待、经费审批、派用车等一系列制度,重申上班纪律;坚持把作风建设与落实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健全、机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工作机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坚持把作风建设与提高监管能力结合起来,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监察职能,进行明查暗访,开展社会满意度评议,确保机关效能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风险防控机制。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镇、村级班子及干部的日常监管,全面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原因,督促其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干部敢于较真查处、问责追究,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着力解决好追究难、难追究,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2013年以来,已对履责不到位的8人进行了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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