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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 作者:ydlz 发布时间:2016/07/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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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1627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抓作风、改作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去年在全区组织开展作风制度落实年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面上作风整体好转。但总体上看我区作风建设责任传导还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够严实、反弹回潮压力较大、好转状况有待巩固,需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坚持再坚持,深化成果、提升实效,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保持与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同步,区委、区政府决定将2016年确定为作风效能提升年,现就开展好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新高地,迈上新台阶总定位和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作风制度落实年活动成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实干导向,切实解决执行纪律不严、担当意识不强、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回应群众期盼,为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的美丽盐都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纪律教育,实现纪律刚性约束力新提升

1.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分层分级分类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系统学习培训,重点抓好《党章》以及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依托盐都大讲堂”“基层党建示范带建设”“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载体和阵地,实施干部集中轮训,构建全覆盖常态化学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

2.培育勤廉务实党风。开展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理论研讨、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把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扩大清风盐都微信和OA系统清风廉语等宣教平台影响,巩固深化五为主、五结合反腐倡廉教育成果,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廉政文化资源,开展清正家风盐都行和廉洁文化进国民教育系列活动,打造品牌廉政文化,抵制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优化办)

3.深化正反典型教育。探索在党政机关和公务员群体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推动各级干部带头正家风、严家风,从严律己、从严治家。继续参加全市十佳勤政廉政干部”“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深化全区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活动,定期剖析通报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二)强化责任担当,实现机关服务执行力新提升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权力清单管理,做好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规范运行,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完善区政务服务管理体系,重点强化相对集中审批权工作,确保部门进驻、项目集中、授权到位实现三个100%”目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容缺预审、联审联办、并联审批,实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率,着力营造高效、便捷、优质、创新的环境,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法制办、区发改委、区优化办)

5.健全重点工作督查机制。围绕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的目标,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健全督查机制,形成督查合力,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肃问责、促进落实的工作格局。重点加强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双十三重三百、高新区会战项目、八大类重点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廉洁高效。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和事,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

6.加大重点问题督办推进力度。加强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制定措施、实行整改销号,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民政、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信访、审计等监督渠道,以及“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工作平台,认真受理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对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实行季度挂牌督办制度,对查处不力、问责不严的,不销号、不放过。(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委农办)

(三)践行严实作风,实现党员干部战斗力新提升

7.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通过明查暗访、民意调查等多种途径,全面梳理排查机关干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等不作为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决策等乱作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病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各级干部知责思为、知任图进、知德守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干事创业、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来。(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优化办)

8.推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重点围绕三公经费预算是否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列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控制在指标范围内;是否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先行审批和经费预算管理、公车改革、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公开等情况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及时查纠经费审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从源头遏制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外侨办、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接待办)

9.开展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重点整治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位置偏远的农家乐等隐蔽场所问题;整治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批发变零售,私下收礼金,小范围多批次宴请问题;整治公车改革后私车公养问题;整治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问题;整治巧立名目乱收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部门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整治部门内设机构、镇(区、街道)、村居(社区)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优化办、区财政局、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旅游局)

(四)强化查处问责,实现群众评价满意度新提升

10.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重点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农办、区优化办、区民政局)

11.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敛、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顶风违纪行为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定期选择一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健全完善抓早抓小机制,建立作风方面信访和案件定期分析制度,排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着力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优化办)

12.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机制制度。健全区镇村三级联动作风监督网络,定期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域覆盖。健全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制度。抓紧出台公车改革后的相关配套细则,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推进源头治理工作,规范权力运行。(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外侨办、区接待办、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定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将作风建设任务落实到主责部门、主责领导,统筹部署和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作风建设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作风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把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作风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加大对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推进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进行集中通报,对活动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考评机制,继续完善互联网+”作风社会评价新模式,发挥好网上作风评价和公众监督等互联网平台作用,放大评价效应。按要求组织开展公述民评、万人评议机关等活动,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奖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形成鲜明导向。

3.严格问责追究。认真落实《盐都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处理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推动问责常态化。对发生作风方面的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廉政谈话、纪委约谈机制,对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限期整改到位,不断释放越往后追责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0日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2016420日印发